宏恩醫院 探病原則 1.上班工作人員一律配戴口罩,並依據標準洗手技術執行。 2.夜間只開放側門控管出入人員。 3.宣導訪客民眾進入醫院一律配戴口罩及測量體溫。 4.本院各病房由當班人員負責訪客之 TOCC 詢問及體溫監測。 5.發燒者禁止探病。 6.探病人數限制1人,探病時間每次限制15分鐘。 7.探病時間 10:00-12:00 14:00-16:00 。 宏恩醫院 陪病管理 包括家屬(含家屬自行雇用之看護員)或本院照顧服務員: (1)家屬(含家屬自行雇用之看護員): a. 各病室應將陪病家屬列冊管理。 b. 陪病家屬須每日測量體溫二次(早晚各一次),並記錄存檔備查。 c. 每床病人限1人陪伴,12歲以下兒童不可陪病。 d. 陪病家屬應詳實告知過去十天內之詳細臨床病史、旅遊史、及接觸史, 包括是否有接觸者發生急性呼吸道疾患等。 e. 工作人員需宣導陪病家屬,以該病房為活動範圍,以減少交互感染。 f. 家屬自聘照服員以照顧1人為限。 (2)本院照顧服務員: a.將照顧服務員列冊管理。 b.禁止跨單位服務。 c.照顧服務員應詳實申報個人旅遊史及病患接觸史,如於十日內有疫區旅遊史或病患接觸史,若發燒應暫緩執行看護業務。 d. 體溫之監控:每日測量病患服務員二次(早晚各一次),並予記錄列冊存檔備查。必要時應提供各級衛生機關分析,俾利防範疫病蔓延。 e.院內照顧服務員其活動範圍以單一病房為限。如須因業務需要而擴大活動範圍,應事先取得醫師或護理站當值負責人同意始得為之。 f.照顧服務員應比照醫院工作人員採行適當感染控制防範 措施(如洗手、戴口罩、手套等)。 g.護理站應主動監測照顧服務員健康狀態,教導正確的隔離防護觀念與措施;並停止照顧服務員間之聚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