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鑑定簡介
新制鑑定以8大身心障礙類別取代舊制16類身心障礙,其鑑定方式除原有需醫師鑑定障礙類別外,新增加了專業人員評估患者目前功能狀態以及社政單位評估患者的福利需求。
Q: 請問申請身心障礙流程為何 ?
A: 由於新制身心障礙鑑定乃是以團隊鑑定的方式進行,本院為精神專科醫院,請病人於門診由醫師完成障礙類別鑑定後,另由會談室經專業人員進行第二階段之功能評估,以縮短鑑定所需時間,給予病人最好的服務品質。目前現行鑑定流程說明如以下簡圖所示: